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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检具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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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检具设计要求:  
(1) 作为对设计的控制,设计方应参考概念方案书和其书面描述 。  
(2) 所有的图纸应能将尺寸地标注出来。另外:检具设计图必须包括在检具上的被测零件轮廓图。检具原材料清单应包括原材料的尺寸,所有标准件应国家标准。为了澄清制造要求,检具零件图应与检具总图分开。所有的尺寸应以公制表示。  
(3) 在选择材料、导板、销、定位夹紧装置时,应考虑检具使用的环境,以确保检测夹具在现行生产的有效期内保持其原有的功能。  
(4) 定位基准的方案必须应用于检具设计图纸中和检具上,一般概念是:将被测零件定位在由*定位面,第二定位面,第三定位面组成的三维空间中。  
(5) 定位基准孔的定位装置。不用作定位装置的检验销不能限制非规定定位基准的任何方向的被测零件的运动。这种情况可使用导轨或可移动的检具零件来允许被测零件在非定位方向上的移动。但是,只有使用高精度的导轨才能不影响规定的定位装置的定位精度。对定性型检具的检验销需充分运用zui大的允许公差,即用于检测被测零件的检具上的定位装置应按zui大实体条件(MMC)制造。这种销可能装在 一个导板或可移动的零件上以允许在非定位方向上的移动。对定量型检具的所有基准定位销均不考虑其尺寸大小(独立原则),并将被测零件准确地定位在规定的定位基准方向上。